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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創提出探索頭部創投企業上市制度安排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發文促進風投創投持續高質量發展

      新華財經|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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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17日發布《關于促進深圳風投創投持續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進一步促進創新資本服務深圳先行示范區創新發展戰略,打造國際風投創投中心。

      新華財經北京11月17日電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17日發布《關于促進深圳風投創投持續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進一步促進創新資本服務高質量發展戰略,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持續加大對深圳市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20大產業集群)、八大未來產業等關鍵領域的投資力度,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風投創投中心和創新資本形成中心。

      政策導向及亮點

      (一)立足國際、踐行國家戰略,全面打造國際風投創投中心。《若干措施》強調創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著重引導資本要素資源精準聚焦新經濟、新產業,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重硬科技的產融生態體系,吸引和培育一批國內外知名風投創投機構在深聚集。同時,緊扣圍繞落實綜合授權改革首批清單事項關于“優化私募和創投市場準入和發展環境”任務,搶抓“雙區驅動”重大戰略機遇,從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加快產融深度融合,為率先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承載高質量發展的現代經濟體系,跑好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第一程”貢獻金融力量。

      (二)扶持力度大,始終堅持“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一是適當提高落戶獎勵。引導機構重歸“投資”根本,《若干措施》根據創投機構實際在深投資額分檔次進行獎勵,將對創投機構單筆最高獎勵從1500萬元提升至2000萬元,確保扶持政策在全國具有相對領先優勢,同時有效提升了金融資本對深圳市實體經濟的實際支持力度。二是固化存量頭部機構在深集聚。《若干措施》提出,以營業收入2億元且同比增長10%或利潤總額2億元為標準,對存量頭部機構按照退出貢獻比例進行獎勵,最高單筆獎勵2000萬元,旨在固化優質存量資源,促進優質頭部風投創投機構做優做強。三是支持投早投小投科技。深圳市原有政策門檻較高,中小型創業投資企業難以獲得市政府獎勵或扶持。對此,《若干措施》鼓勵風投創投投早投小投科技,對投資深圳市種子期、初創期創新企業的創投機構,按照創投機構投資額的10%予以獎勵,單筆最高獎勵500萬元。四是高管人才獎勵靈活。用好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勵,根據創投企業貢獻情況對高管人員給予相應自主申報名額,等等。

      (三)政策體系全,覆蓋創投產業“募投管退”全流程。《若干措施》聚焦當前行業“募投管退”的關鍵環節,明確重點領域和改革方向,釋放改革“組合拳”。在資金募集方面,支持保險資金、家族財富公司等發起設立母基金,發展項目制專項子基金;爭取國家級母基金落地深圳;探索社?;?、年金等長線資金開展權益類投資試點等。在退出渠道方面,首創提出探索頭部創投企業上市制度安排,推進PE/VC份額轉讓試點、發展S基金及可變資本等行業最關鍵的改革措施。在行業治理方面,規范私募股權、私募證券商事登記注冊,開發建設私募投資信息化服務平臺(簡稱“好人舉手平臺”),建立全流程分級分類“名單制”管理體系,提升私募基金注冊及備案效率,優化市場準入機制。在投資聚集方面,除財政獎勵外,進一步強化市區“一盤棋”統籌協調、整體規劃,在福田、南山、前海、光明等地規劃打造特色創投街區、基金小鎮和重點樓宇;創新招商機制、市區政策疊加,對于深圳市重點引進、服務“雙區”戰略發展的重大產業基金、重點優質項目,積極創造條件,對頭部風投創投機構實施“靶向招商,為創投機構“引項目、聚項目”等提供全方位服務,使深圳成為國內創投發展“沃土”。

      (四)創新活力足,在金融創新開放上拓展“輻射度”。一是充分發揮深交所資深圳市場核心地位優勢,建立聯通風投創投企業與科技創新種子項目、金融機構及創業板等市場板塊的信息對接機制;二是持續深化深港“合作牌”。借助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和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先行先試契機,依法依規推進區內資本可兌換等創新試點工作,促進跨境雙向流動。三是建立全球財富資源引進的“直通車”。擴大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QFLP)試點,深化合格境內投資者境外投資(QDIE)試點,用足用好100億美元跨境投資額度;推進外商獨資私募證券投資機構(WFOE PFM)試點;拓展創投風投企業海外中長線資金來源,引入境外資金設立人民幣創業投資母基金。四是市區引導基金制度更靈活。優化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和服務模式,進一步篩選優秀基金投資管理團隊,提高子基金運作效率,吸引國內外知名基金管理人;支持國有創投標桿企業發展,探索建立行政免責容錯機制等等。

      三、主要內容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除《若干措施》外,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還配套制定了《關于深圳建設國際創投風投中心的工作任務清單》(以下簡稱《任務清單》),滾動式形成“1+1政策措施及任務清單體系”,作為促進深圳市創投風投持續高質量發展的行動綱領和具體措施,全面對標國際最高標準、最高水平,加快提升深圳市創投行業的引領力和輻射度,精準引導資本聚焦深圳市實體經濟發展。

      從目前公布的《若干措施》來看,主要從六個方面提出了17條意見措施,包括發展目標、優化市場準入和治理機制、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深發展、推動募投管退聯動發展、完善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其他說明事項,共六個部分:

      第一部分 發展目標,搶抓粵港澳大灣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重大歷史機遇,不斷完善“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產業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全過程創新生態鏈,推動更高水平的科技創新和資本要素共促經濟社會發展。

      第二部分 優化市場準入和治理機制。重點強調行業規范和治理是高發展的前提,并明確了商事登記流程、信息互聯互通機制、綠色通道開辟等內容。如,建立完善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之間的私募基金登記注冊信息互聯互通機制。為符合條件的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產品開辟綠色通道,提升市場準入、募資、退出等便利化程度。開發建設私募投資企業綜合信息服務平臺進行“信息披露-風險預警-公示及聯合懲戒”。依托居民金融素養提升工程樹立正確投資理念和風險防范意識。

      第三部分 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深發展,明確了鼓勵風投創投機構在深落戶、扶持重點風投創投機構發展、引導風投創投投早投小投科技、激發天使投資活力及空間、人才等方面的獎勵標準和獎勵措施。

      -對新設立的創業投資企業單筆最高獎勵2000萬元,按其自設立之日起三年內,實際投資深圳區域非上市企業的累計每滿人民幣4億元(或等值外幣)的,給予其管理企業獎勵人民幣500萬元,單筆獎勵最高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

      -對新設立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最高獎勵500萬元。實際管理規模達人民幣100億元(或等值外幣)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給予獎勵人民幣300萬元;實際管理規模達人民幣200億元(或等值外幣)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給予獎勵人民幣500萬元。

      -對頭部機構依照退出貢獻最高獎勵2000萬元。對上一完整會計年度營業收入(含投資收益)達到人民幣2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0%以上,或利潤總額達到人民幣2億元以上的股權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及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按其上一年度項目退出時產生投資收益的5%對其管理企業給予獎勵,每家管理企業獎勵最高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

      對投早投小投科技的創投機構“以獎代補”最高獎勵500萬元。對投資深圳市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創新企業2年以上的,按實際投資額的10%對其管理企業給予獎勵,每投資1家企業最高獎勵人民幣100萬元,累計獎勵不超過人民幣500萬元。

      著力培育天使投資生態環境。培育天使投資人、天使投資基金、天使+孵化等各類市場主體。研究天使投資劃型標準,探索建立差異化監管措施。支持公益性天使投資協會等自律組織發展,對重大論壇活動、調研課題等給予支持。

      優化空間保障和人才獎勵。符合條件的企業購買自用辦公用房,按購房價格的1.5%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人民幣500萬元;符合申報條件的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和創業投資企業,可根據當年度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申報指南申報創新人才獎。

      第四部分 推動募投管退聯動發展,通過高品質規劃國際創投集聚區、拓寬募資對接渠道、豐富退出渠道、暢通創新產業投資渠道、推動創新開放、優化政府基金管理體系等措施,促進創業投資在“募、投、管、退”等環節加快發展。支持條件成熟的區(新區)建設風投創投園區、基金小鎮、創投小鎮等創業投資集聚示范區,制定專項扶持政策,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務;推動建立覆蓋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并購重組投資的政策性母基金體系,引導社會資本投向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科技創新類項目;鼓勵風投創投企業的被投機構通過上市、掛牌、并購及協議轉讓等方式拓寬退出渠道。

      第五部分 完善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明確了從創投法治化理念、信用環境、中介服務體系、組織保障和督導落實等方面優化創業投資營商環境。進一步加強中介服務機構在法律、財務、咨詢、評估、評價、托管、擔保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健全中介機構服務體系。

      第六部分 其他說明事項,明確了本措施適用的創投機構范圍、條件,享受本政策的風投創投機構所應作出的承諾,及負責解釋的主管單位、政策期限等,本措施涉及獎補條款具體實施以配套申報操作指引為準。

      下一步,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將會同各相關單位,推動落實《若干措施》及配套任務清單,進一步優化深圳市創業投資發展環境,集聚全球頂級創新資本要素資源,賦能全市科創企業發展,助力深圳打造全球創新資本形成中心和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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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羅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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